起重吊装野蛮起吊作业,坠物砸死行人,麻痹大意,玩手机被挤身亡 野蛮起吊作业,坠物砸死行人 某年12月7日上午,某厂在设备改造中,一名非起重人员使用未经检验的电动葫芦,并擅自拆除其上升限位,当吊物(质量为761千克)提升到顶时,钢丝绳过卷扬被拉断,吊物坠落,将一途经人员砸死。 事故原因 1.使用未经检验的电动葫芦。 2.擅自拆除电动葫芦的上升限位保护。 3.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4.未设警戒区域及警告标志。 5.起吊现场未设监护人员。 防范措施 1.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起重设备。 2.严禁擅自拆除起重设备的保护装置。 3.严禁非起重作业人员进行起重作业。 4.起重区域应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看护。 5.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 事故经过 2011年某月某日中午,某单位施工现场,领导安排吊车司机杨某准备吊装作业,此时封堵工于某坐在已熄火的吊车右后支腿水平缸上玩手机,杨某在起重工未到位的情况下启动吊车,鸣笛后向左回转,过程中感觉有轻微阻力,同时听到有人叫喊,杨某立即停车,发现于某被挤在吊车的支腿与尾部配重之间,安全帽被挤碎,手机掉在地上,于某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于某违规擅自坐在吊车支腿上玩耍手机,注意力未集中在工作上。 2.吊车司机作业前观察不周,未得到正式指令自行回转吊车。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个别员工自我保护和按章操作意识差。 4.现场监管不力,危险区域没有采取警示和围拦措施。 5.规章制度不健全,缺少手机使用限制的相关规定。 防范措施 1.强化员工岗位培训,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严格执行班前喊话程序,细化喊话内容,做好喊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加大施工现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章行为。 4.落实安全技措和资金投入,为员工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 5.强化属地管理,按照目视化管理要求,在吊装作业区域设立警示标识,采取隔离措施。 6.健全完善现有规章制度,严禁在高风险作业区域使用手机等分散注意力的电子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