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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7日上海市奉贤区上海浦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单梁

2020-6-3 19:35| 发布者: km| 查看: 5062| 评论: 0

摘要: 案例2013年7月17日上海市奉贤区上海浦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单梁起重机吊物坠落事故(一)事故概况2013年7月17日16时10分左右,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科工路1700号,上海浦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车间内一台电动单梁起重机在吊运 ...

案例 2013年7月17日上海市奉贤区上海浦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单梁起重机吊物坠落事故

()事故概况

2013年7月17日16时10分左右,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科工路1700号,上海浦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车间内一台电动单梁起重机在吊运一捆钢筋过程中,电动葫芦上起升钢丝绳固定端滑脱,导致吊钩、滑轮组件和被吊运的钢筋一同坠落,砸中下方1名辅助作业的工人,致其死亡。

现场勘察和调查情况:

1.事故起重机为电动单梁起重机,型号规格LD5tx18.5m,额定载重量5t,遥控控制,起升机构为钢丝绳电动葫芦。

2.坠落的吊物为一捆钢筋,长度约6m,总重量约1.85t;与吊物一同坠落的还有吊钩、动滑轮组件以及起升钢丝绳原本固定在电动葫芦壳体上楔块内的固定绳端。

3.坠落的固定绳端存在压扁、直径减小等形变,完好部分宣径测量表明钢丝绳选型正确,且与固定楔套及楔块的尺寸匹配。

4.楔块留置在楔套内,楔套背部及楔套内表面上有挤压痕迹,楔块顶部的圆弧定位槽未发生变形和磨损。

5.事故发生前一天,河南凯迪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员工朱某组织了3名作业人员对起升钢丝绳进行过更换。

()事故原因分析

1.起重机维护保养单位员工朱某违章组织3名无证人员进行起重机起升钢丝绳更换作业,固定绳端未能正确落入楔块顶部的圆弧槽内,起重机处于不安全状态。在事故发生时的载荷拉力下,钢丝绳从楔套内抽出,导致被吊物及吊钩组件坠落。

2.辅助作业工人安全意识淡漠,在起重机起吊钢筋时未撤退至安全位置,被坠落的钢筋砸中身亡。

()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1.无证作业或者指派无证人员作业引发人身伤害事故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起事故中涉及的无证作业人员为起重机械维修人员。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单位应当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2.使用单位对进入厂区作业的起重机械维修人员应当进行资质验证,拒绝无证作业行为。起重机械日常作业安全管理中,应加强作业现场安全巡查,加强对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强化其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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